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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点法

[  摘自:21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5-5-26  ]    

  订货点法又称订购点法,是一种在库存物资由于消费下降到一定数量(这个数量称为订货点)时,就派员进行订货,以期在库存耗尽之时所订物资正好到货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假定订货提前期tp(即市场供应、装运条件)是不变的(即tp是个常量),每次订货的批量是相等的,订货时间是随着物资库存量降到订货点时间的不同而变化的。因此,在生产对物资的消耗速度不均衡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在订货点派人订货来适应物资消费速度的变化,保持物资储备的合理性。

   订货点也称警戒点,是指订货点库存量qp。它是个用指示某种物资已到订货时间的参数。订货点库存量的大小取决于物资的订货提前期tp和日耗量cm。订货提前期的长短取决于派员前往和办理订货手续的时间、供方备货时间和办理运输计划与托运时间、承运单位装车、运输时间和卸货、转运、验收入库所需时间的总和。订货提前期乘日耗量,就是订货点库存量qp。在生产不均衡的条件下,物资消费速度时快时慢,库存量下降到订货点的时间也就有早有迟。因此,按照物资实际库存量下降到订货点的时间派员订购物资,可以防止在等批量订购条件下由于消费速度变化所造成的物资缺货和超储问题。

1订货点的确定方法

设物资的订货提前期为tp,平均日耗量为cm,则订货点(即订货点库存量)pq的计算公式为:
qp=tp·cm (1)
式中的tp在一般情况下是个常量。tp可用两种方法确定:

(1)查定法。即精确地查定订货提前期各个构成环节所需的时间,并加总求和。即:
tp=派员外出办理 订货手续时间 + 供方备货办 理托运时间 + 运方装 运时间 + 转运检验 入库时间
(2)统计法。即使用tp的历史资料,并消除订货提前期中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波动(即剔除历史数 (5)
Δq″=c″mΔt″=qp(1-c″m cm) (6)
  "定期不定量"购买条件下订货点的应用 订货周期不能改变、订货量可以调整的购买的方式称为"定期不定量"购买方式。

   在"定期不定量"购买条件下,物资消费速度变化对订货点库存量有影响,从中可以看出,在"定期不定量条件下,订货点(即订货日期)是固定的,当消费速度变化时,库存曲线到达订货日期的实际库存量qa小于(消费速度加快)或大于(消费速度减慢)订货点库存量qp。设其差额为±Δq,则:
±Δq=qp-qa

2确定订货点订货量的具体作法

   将订货提前期tp标注在物资卡片和帐页上,每到订货点(日)时即检查实际库存量qa,计算qp-qa的差。如为+Δq,则按q+Δq订货;如为-q,则按q-Δq订货。这样调整订货量后,可以防止缺货或超储现象的发生。

3物资提前或延期到货的处理方法

   在订货点法中,假定订货提前期是不变的,即物资是按预定时间到货的。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经常发生提前或延期到货现象。这种由供方、运方造成的问题,同样会使企业遭受超储或缺货损失。

   物资提前或延期到货,事先如缺乏联系,是不能通过订货点库存量来发现和调整的。而且企业消费速度的变化和到货的提前或延期,往往是交织在一起发生的。这就要对库存物资超储和缺货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因消费速度变化造成的超储和缺货,可以通过订货点库存量发现,并可用调整订货周期或订货量的方法加以调整和防止;对于因到货提前或延期造成的超储和缺货只能通过事前联系、事后积极调整补救的办法进行处理。

  (1)事前密切联系。企业对所需物资,应采用ABC分析法,将占用资金很多而品种较少的A类物资和一部分B类物资(指占用资金较多,品种数也较多的物资)同C类物资区分开来,进行重点管理。对A类和少数B类物资的需用量要详细核算,订货量和库存量要以严控制,在订货后要与供方密切联系,互通信息,避免发生提前或延期到货。具体措施可在订货合同中写明本企业的要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密切联系或派员驻厂催发催运等。这是一种预防为主的方法。

(2)事后积极调整补救。在已经发生提前或延期到货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可能发生超储时,必须研究多余量如何处理,如准备存放条件和所需资金,积极外调或调整生产任务等,力争减少损失。在可能发生缺货时,则应筹措所缺物资或调整生产任务。
②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与供方的联系办法和驻厂催货工作,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③根据实际超储或缺货数量调整下一个周期的订购量,使之符合储备定额的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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