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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大户型预售门槛 分析称不会影响市场  
(日期:2013/6/15 2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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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北京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升级。昨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进一步提高商业、办公和大户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门槛,明确了颁发预售许可证前的楼层进度。

  从今年8月1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此前,北京市预售商品房条件是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时预售商品房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但对形象进度一直未作要求,预售许可门槛与其他省市相比偏低。

  权威说法

  合理区分预售门槛不会影响市场

  “合理区分新旧项目的预售门槛,尽可能减少政策调整对已拿地企业的工程进度、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影响,不会对市场供应造成影响。”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难看出,北京市采取了差别化方式提高预售门槛。首先,对于满足刚性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楼栋,仍保持原标准,暂不提高预售门槛,保证市场的有效供应。其次,在执行时点上,北京市住建委也明确了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此规定,此前的老项目仍执行原规定。文/本报记者 范辉

(责任编辑:乘日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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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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