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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品牌之间有爱情?广州服饰公司告莞企 
(日期:2013/12/20 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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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记者邹柳洲 通讯员黄彩华 报道 东莞某品牌服饰公司在其网站放了一篇题为《两个品牌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文章,称与广州一家服饰公司的品牌存在“爱情关系”。结果,被起诉并被认定构成不正当宣传,判赔1.5万元。

  今年5月,广州一家品牌服饰公司意外发现,其竞争对手东莞某品牌服饰公司的网站上出现了一篇谈论“爱情”的文章。这篇题为《两个品牌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文章,首先介绍该广州品牌服饰,紧接着介绍东莞该服装品牌的发展历程,再将两者进行相同的比对。而且,在百度百科定义该广州服饰公司经营品牌的词条上,也引用了这篇文章。

  随后,广州服饰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东莞服饰公司。认为对方相关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庭审中,东莞服饰公司辩称,从一些网站的搜索排名看,东莞服饰公司的知名度高于广州服饰公司,其无须进行虚假宣传。称公司网站确实有这么一篇文章,但并非该公司发布,可能系黑客进入其网站发布修改内容。但对该说法,东莞服饰公司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莞服饰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东莞服饰公司立即删除在其网站上刊登的相关文章,并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公司网站上连续一个月刊登声明,为广州服饰公司消除影响,赔偿广州服饰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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