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贸易

       

   

医生收入禁与药品检查挂钩 
(日期:2014/8/2 21:32:33)
  浏览人数:314

  

原标题:医生收入禁与药品检查挂钩

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

医生收入禁与药品检查挂钩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昨日,省政府下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布了一揽子有利民生的政策措施。

  我省将重点解决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就医秩序不规范以及综合改革不配套等问  题。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系统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我省可复制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根据《通知》,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药费太贵?这种情况也将得到改变。根据《通知》,我省将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2014年12月底前,我省将制订分级诊疗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

  医保,是保障百姓就医的有效措施。根据《通知》,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今年,我省将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辖市,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并将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中国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企业新闻是本站品牌会员企业自行发布的新闻,若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均与本站无关,特此声明!

※ 联系方式:中国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品牌策划营销
 
 
 
 

版权所有:品牌总网 [www.PPZW.com] 闽ICP备202100946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