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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大股东巧避举牌线转让股份 
(日期:2014/11/3 14: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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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胡志毅 来源:证券时报
  亚太药业今日发布了一则精准的股份转让公告。大股东亚太集团计划分别向亚太药业董事长之女陈奕琪、陈佳琪转让1000万股股份。陈奕琪、陈佳琪并未在公司担任董监高等职务,转让完成后,两人持股比例恰好均为4.9%。这也意味着,两人后续若减持所持股份,公司将无需予以公告。

  公告显示,亚太集团于2014年10月30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陈奕琪、陈佳琪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完成后,陈奕琪、陈佳琪分别持有亚太药业1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同为4.9%,恰好低于证监会规定减持时需予以公告的5%持股比例节点。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7.54元/股计算,两人持有股票市值达到3.5亿元。后续,如果两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亚太药业将不需要予以公告。

  据了解,亚太集团作为亚太药业的大股东,转让前,持有公司45%的股份。而亚太药业董事长陈尧根及其妻子钟婉珍全资控股亚太集团。转让前,陈尧根及其妻子通过亚太集团以及亚太集团全资子公司亚太房地产持有亚太药业58.28%的股份,陈尧根本人仅持有公司0.25%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8.45元/股,远低于17.54元/股的市价。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69亿元,陈奕琪、陈佳琪两人将分两期支付款项。

  亚太药业2010年上市,陈尧根和钟婉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亚太药业收购该部分股份。自亚太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亚太集团的股权,也不由亚太集团回购该部分股权。

  目前,陈尧根及钟婉珍间接持有的亚太药业股份已过3年锁定期,此次协议转让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不过,将控股公司所持股份转让至自己女儿名下,转让股份比例又恰好卡在4.9%,不免有为后续减持铺路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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