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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零负团费旅游背后利益链:导游对赌 游客贪便宜 
(日期:2015/5/6 22: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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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伍月明)“五一”小长假期间,网曝云南一名女导游因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大发雷霆,骂游客的道德、良心何在。云南旅游零负团费问题又被抛上了风口浪尖。那么,零负团费的高回扣背后究竟藏有怎样的利益链条。


低价链条是如何形成的

1995年,低价团这一商业模式从泰国介绍到内地,至今已有20年的时间。所谓零负团费,即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有业内人士向光明网爆料称,旅行社为了争夺客源,纷纷推出“零团费”等低价旅游产品招揽游客,这样一来,旅行社的利润和导游收入多靠景点门票、游客购物提成、加点(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和导游的利润寄托在游客的二次消费上。由于游客在旅行中的购买能力直接决定导游和旅行社或赔或赚。因此,即便是游客不满意导游的安排也无可奈何。

在采访中,多位要求匿名的导游告诉记者低价链条的形成过程。首先,各大城市的组团社将报名旅游的散客组成旅行团,随后与承接旅游的当地旅行社进行交接。地接导游则从客源地的旅行社花“人头费”将旅游团买下,赌的便是旅行团的游客会在出游中进行购物,只有游客购物,导游才能挣钱。行业术语称之为“填坑”。

江西的一名资深导游郑义告诉记者,零负团费的盛行主要是由于旅行社和导游抱有“赌”的心态,购物环节的高回扣使得不少导游甘愿铤而走险“赌一把”,从而使旅行社、司机、导游成为了非法利益链的一环。

福建的旅游业人士透露,零负团费的重灾区往往是国内旅游热门线路,如云南、海南、桂林、贵州、华东一线,正规的旅游大公司不希望做这种低价团。

高回扣背后导游的无奈

“如今,在导游行业,无论是旅行社还是开大巴的司机,看重的是导游的推销能力,能让大家都挣钱的就是好导游。”郑义向记者透露,“很多导游下团后交流的是怎么从客人的口袋里掏钱出来,就连导游培训课程也有教导游如何让游客购物。”

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导游成为旅行团中的导购?

中国游客素来对购物行为并不是十分排斥,这间接提供了游客旅行中再次消费的土壤。早在今年3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会上提出旅游的七大要素“吃、厕、住、行、游、购、娱”便将“购”纳入其中。然而,低价团的购物则承载着旅行社和导游的利润压力。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面上90%以上的导游都是社会兼职导游,通过在各大旅行社挂牌的方式与旅行社形成雇佣关系。他们没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而且在带团前还需要按照带团的人数给旅行社交“人头费”,也就是行业术语中的“买团”。导游的工资来源主要是购物和加点。其中购物有高额的回佣,是工资的主要部分,而加点在导游的工资中通常占比例为30%-50%。倘若导游所带的团未去购物或加点,那导游和旅行社便成了这场赌博中的输家,做了一场赔钱的买卖。

湖南导游熊斌告诉记者,“购物店是跟旅行社和导游有挂钩的,旅行社通常占有百分之六七十,导游一般会有百分之三十的抽成,即客人消费一万,导游可以拿到三千。”

那么,倘若导游不接手零负团费的话,月收入能有多少?郑义告诉记者,“导游一天的服务费大约为200-300元,按最勤快的一个月来算,可以接手20-25天的团,即4000-6000元的工资。零负团费的导游以身试险,图的就是高额的回佣。”郑义补充说,“有些时候司机也会怂恿导游进店加点,哪怕是不能进店加点的团队,司机参与分钱但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回扣吸引着旅游业的从业者,在这一场零负团费的赌博中,游客游玩一圈下来身心疲惫,导游和旅行社则因为游客的购买力或赔或赚。


新《旅游法》出台 佣金下降

2013年10月,《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在采访中,不少导游告诉记者,新《旅游法》出台后,他们从购物团当中获取的佣金下降。因为回佣缩减,北京、云南、海南等地的不少老导游出逃。郑义说道,“当时国内报团旅游的人数大量减少,很多人不能接受出去旅游需要支付300-500元的导游服务费。”

当时,购物点骤减,甚至成为大部分旅行社不敢触碰的雷区。然而,一年后低价团又渐渐重出江湖,随之而来还有购物点。

郑义举例说,“旅行社通常会拿购物与不购物的两个版本的行程给游客选择。”他举例说,“我们去年有1280元单人游泰国,还可以买一送一。即便是加上自费景点或者购物也是划算的。如果报的是全额去泰国纯玩的高端团价位为4000-6000元。”对团费价位较为敏感的游客固然是选择低价团的。

国内著名旅游专家刘思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低价团”之所以重出江湖,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旅行社认为“风声已过”,但更大的原因是为了吸引对团费敏感的游客。因此,出现这种局面,旅行社和旅游者都要承担责任。

学者:与游客贪便宜心理有关

云南导游事件慢慢浮出水面,郭丽等四人以每人1元的价格报团参加了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的双飞购物团。但由于部分游客不愿意履行合同,并直指导游陈春丽“拿回扣”。因此,陈春丽在车上大发雷霆。

为此,记者就游客与导游的权责问题咨询了刘思敏。他称在这个事件中游客与导游都应承担责任,其中导游为主要责任,不该使用语言暴力。而游客在签订一元旅游协议时应知道这是购物旅游团,涉嫌知假买假。

对于零负团费模式的盛行,刘思敏认为这是因为零负团费在中国发生了异化,跟当前旅游消费环境以及游客的心理紧密相关,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他认为,根本源头在于旅行社行业的残酷竞争与目前游客普遍贪图便宜的心理。旅行社与导游的市场供过于求,旅行社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但特许经营的门槛也非常低。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的旅游者消费观念不成熟,贪图便宜,才为旅行社为消费者设套提供了条件。

“尽管旅行社和导游大都知道针对低端市场的异化后的零负团费这种低价团模式是不健康的市场行为。只要不欺骗、不欺诈、没有强制交易,没有假冒伪劣,这种模式理论上是可行的。”刘思敏解释,“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强制交易、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猖獗,这种模式就成了负面的象征,沦为一种陷阱式的销售。”

 刘思敏强调,零负团费模式的异化带来的恶果,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固然首当其冲,旅游者其实也难辞其咎,甚至责任更大。如果没有旅游消费者的成熟与消费理念的提升,中国游客旅游质量的提高、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本文导游名字应被采访者要求使用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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