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贸易

       

   

电子烟产品寄递新规发布 
(日期:2022/11/29 17:01:58)
  浏览人数:250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邮政局23日联合发布通告,对寄递电子烟产品、烟弹、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根据通知,每件限量标准如下:烟具2个、烟弹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新华网 戴小河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中国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企业新闻是本站品牌会员企业自行发布的新闻,若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均与本站无关,特此声明!

※ 联系方式:中国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品牌策划营销
 
 
 
 

版权所有:品牌总网 [www.PPZW.com] 闽ICP备202100946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