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主营产品: | |||||||||||||||||||||||||||||||
服务方式 泰福律师事务所为客户以如下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 提供法律咨询; ◇ 出具法律意见书; ◇签发律师声明和律师函; ◇ 参与谈判,协助制定谈判方案与策略; ◇ 参与战略性策划并提出法律建议; ◇ 开展尽职调查; ◇ 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 起草、审定、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 代理解决争议; ◇ 代理各类诉讼与仲裁; ◇ 提供经济犯罪刑事辩护。 | |||||||||||||||||||||||||||||||
公司简介: | |||||||||||||||||||||||||||||||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大型律师事务所,创始发起人为我国著名律师肖太福。“泰”,平安、吉祥之意,“福”,幸福、美满之意。取名“泰福”,即为期盼国家安康、人民幸福的意思,表达了创始人的两大愿望,一为通过依法执业、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为在执业中探索法治奥妙、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繁荣。创始人为泰福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所训是:“依法执业,爱国爱民;奉守规律,追求真理;保障人权,促进法治。” 执业宗旨:优质、高效、诚信、独立 泰福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宗旨是优质、高效、诚信、独立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内外经济组织、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每一为客户,事务所都将派出合格的律师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调查研究、查阅法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职,态度和蔼,耐心讲解,服务及时,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 服务团队 泰福律师事务所坚决摒弃分割、单干的传统服务模式,推行专业服务、团队合作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为此,本所严格按照“懂经济、懂法律、懂英语”的要求招聘律师、培训律师,要求每一位律师定期、不定期到中央财经大学接受会计学、税收学培训,到中国人民大学接受最新法律理论培训,以“税收法律服务”为本所的专业特色和优势,除了通常法律服务品种外,提供本所独一无二的法律服务产品。本所律师大部分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部分律师曾经留学英、美、法、加等国,从而使本所的执业律师团队由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组成。创始人为本所的每一位律师提出了三个发展目标,及必须“成为有专业的律师,成为一流的律师,成为对人民有用的律师”。本所组建了由许崇德、江平等著名法学家为代表的专家构成执业顾问团队,指导本所律师依法执业,为本所律师依法办案提供专家咨询和专家意见书;另外,为了使本所客户获得及时的法律服务,本所配备了一支高效的业务代表团队,及时地联系客户,与客户沟通,接受客户的法律服务要求,安排执业律师及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所以,本所的服务团队由专家顾问团队、执业律师团队、业务代表团队共同组成。客户的初步法律服务由业务代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由具有专业特长的执业律师提供,疑难法律服务由专家顾问指导执业律师提供。 专业特色:专业性、公益性、综合性 自创办以来,泰福律师事务所立足北京,走向全国,面向世界。泰福律师事务所以税务法律服务为龙头,以公司法律服务、投资法律服务、金融法律服务、证券法律服务、房地产法律服务为基础,非诉讼法律服务与诉讼法律服务并重,为多个领域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内部专业化分工明确、业务水平一流、服务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经初步形成了专业性、公益性、综合性三大特点。 (一)专业性 泰福律师事务所以北京福泰税务师事务所为背景和基础,是全国首家具有税收法律服务特点和优势的律师事务所。泰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部分律师都有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的资格或职称,或者毕业于经济类专业,或者执业后接受过会计学、税收学的专门培训,懂会计,懂财务,懂税务,改变律师看不懂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进而无法及时正确甄别经济证据的被动局面,具有全方位多角度提供税收法律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除了税收法律服务外,泰福律师事务所要求每一位律师选择和申报一个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对所选择的专业通过研究熟知本国的和外国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熟知过去的和现在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探索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真正成为该专业的一流专家,分别增强泰福律师事务所的整体服务能力。 (二)公益性 泰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遵循所训“依法执业,爱国爱民;奉守规律,追求真理;保障人权,促进法治”,力求成为“对人民有用的律师”。创始人提出“发展不忘本,富了不忘国”,要求每一位律师每年至少做一个公益案件,小则为穷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大则为改进立法、促进法治积极努力。泰福律师事务所决心改变“分光用光”的财务政策,扩大事务所的积累,调动全所的力量支持公益事业,助残助学,弘扬爱心。泰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先后为群众来访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上万人次,参与、支持、代理过诸如“孙志刚事件”、“洛阳种子案”、“嘉禾拆迁案”等重大公益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综合性 泰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自于全国各地,来自于各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除了税收法律专业外,各位律师均有自己独特的专业,各位律师的专业性交叉联合,构成了本所的综合性。泰福律师事务所拥有专家顾问、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五十多人,许多律师对投融资、企业并购、证券发行、金融保险、票据期货、信用证、进出口贸易具有专门研究,发表了大量文章。泰福律师事务所还组织律师撰写、出版了“企业资本运作法律事务丛书”一套,其中《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实务》、《企业并购法律实务》和《风险投资法律实务》获得了法学界和企业界的好评。泰福律师事务所除了在税收法律服务领域的独特优势外,在公司法律服务、投资法律服务、金融法律服务、证券法律服务、房地产法律服务、经济犯罪辩护等领域的竞争优势也日趋明显。 主要服务领域 (一)税法 担任各级税务机关的法律顾问,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依法行政,为纳税人提供有关税务申报、税款缴纳方面的税务咨询,指导、帮助客户进行税收筹划,节约税务开支,实现法律框架下的合理避税,协调当事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征纳关系,作为代理人参加税务行政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当事人实施对外投资、项目转让、企业并购、证券期货买卖等重大经济行为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为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走私等税务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辩护意见。 (二)公司法 为各种公司、企业(包括外国驻华机构)的设立、组建、改制、上市、购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公司、企业有关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或收购、转让重大资产的运作;协助公司建章立制;处理劳资、税务、外汇、商标、财产保险等方面的纠纷;处理其他有关公司、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 (三)投资法 对各种直接的投资活动(包括BOT投资、兴办三资企业及跨国投资等)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以及风险和资信调查;对整体方案进行策划、论证;代表客户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制作、审查或修改各种投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代办新设立投资主体的法律手续;对投资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四)金融法 起草、审查、修改有关国际、国内各种商业贷款(包括国内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的担保文件;参与借贷交易及融资租赁合同谈判;对保证人的资格及资信进行调查或审查;对各种物权担保(抵押、质押)及外汇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依法通过协调、诉讼等途径追偿到期借款;协助拍卖变卖抵押物、质物;帮助银行处理票据纠纷和信用证纠纷;起草、审查、修改各类保险合同;代为处理各类保险纠纷。 (五)证券法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进行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和律师工作报告,为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交易、配股、增发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海外上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为股票二级市场出现的交易风险和交易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为企业发行基金、债券等证券提供尽职调查、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六)建筑及房地产法 为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提供专项法律指导,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小区物业管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建设项目谈判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的方案策划;提供楼盘销售见证服务;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房屋和/或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内销、外销、预售或现房销售及项目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合同或协议;办理不动产交易的各种法律手续;处理有关不动产交易、建筑质量、建筑承包和分包的各种纠纷或争议;为按揭贷款提供资信审查法律服务。 (七)国际贸易法 起草、审查、修改各种国际、国内贸易合同或协议;协助客户参加各类贸易合同的谈判;对各种贸易活动及反倾销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解决贸易争端等。上述贸易包括商品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及服务贸易。 (八)知识产权法 起草、审查、修改有关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引进、转让、许可等方面合同、协议;为国内外客户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在中国或国外注册商标、申请著作权登记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处理各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许可证贸易纠纷;协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 (九)海商法 起草、修改和审查船舶买卖合同(含二手船买卖)、造修船合同、船舶抵押合同、涉及海商法或国内沿海运输的海上运输合同;受托办理船舶登记;参与造修船合同的谈判;为海事纠纷的当事人申请扣船并提起仲裁或诉讼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有关国际海事组织或外国海事律师进行船籍调查取证和跟踪船舶;代理海上污染及船舶保险索赔;为船舶融资(含融资租赁)提供法律服务。 (十)诉讼与仲裁 代理在中国境内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的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的诉讼活动;代理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活动;协助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或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担任刑事辩护律师为涉嫌税务犯罪、金融犯罪、证券犯罪、公司犯罪、职务犯罪等经济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意见。 (十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公司和企业提供经常性、综合性、预防性、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经营人员防范合同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