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行业资讯】备受关注的八旬老太试药休克,状告拜耳公司索赔15万欧元案,今天在北京二中院二审开庭,因拜耳突然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庭审延期。
张老太2006年参加了拜耳的新药临床试验,发生休克反应,被医院认定为严重不良事件。拜耳在《患者须知》中承诺:“如果受试者受到与试验有关的伤害,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的赔付”。因拜耳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拒不出示保险合同,法院一审判决拜耳赔偿张老太5万欧元。张老太上诉,她的儿子廖志杰表示,希望在二审能看到相关保险合同。
廖志杰:“严重不良事件”是在全世界新药试验中一个共同的条款,如果是一个国际联保的保险条款的话,一定不应该有国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条款它不出示,我觉得要害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一定有欺骗中国政府和中国受试者的行为在里边。
原定今天二审开庭,却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发生变化。代理律师高梅:
高梅:拜耳又提交了一个不公开审理的申请,和一部分证据,但是证据不许公开,它认为涉及到商业秘密,鉴于这种情况审判长提出了等合议庭评议拜耳这个申请以后,另行开庭。
高梅认为,拜耳的诉讼策略进一步损害了张老太利益。
高梅:首先它把汇率拖来拖去占了先机,原来我们告诉的时候一欧元比人民币是1:10,现在是1:8点几,它在拖的期间,这个药安全地上市了,受试者权益的保护和它所获得利益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
(责任编辑:乘日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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