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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最大村官贪污案不应止于“村务公开”  
(日期:2013/8/31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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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品牌总网行业资讯】  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近期,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官贪污案。这一案件也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于小官大贪的固有认知。

    小村官缘何成为大蛀虫?毫无疑问,这其中必然存在村务不公开、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村民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等问题。但是,价值18亿元的安置房,不是18万元,岂是几个村干部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放进囊中!如果完全将之归结为农村内部的管理问题实在说不过去。仔细回顾、梳理这起纠结6年多、被多个部门推诿、后因浙江省委重要领导高度关注才得以解决的村官贪腐事件,其中存在许多值得玩味、深思、追问的地方。

    首先,事情为何拖了6年才得以解决?该案本身其实并不复杂,农村土地拆迁安置有明文规定,一目了然;村干部名下有多少套房登记在册,一查就知,但是为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些调查并未启动?为何乡镇领导迟迟没有警觉?因为事件拖延过久,很多房屋已被出售,村民们的损失难以完全追回,这又该由谁来买单?

    其次,为何村民正常的投诉渠道被堵塞?从2007年起,村民们就四处反映、投诉,但却遭到多个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2010年,当地法院以农村安置房分配属于村集体内部事务为由,驳回了村民的起诉;2011年,村民对镇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也遭到法院不予立案的决定。若不是后来得益于省委重要领导的强烈关注,此事还不知要拖到何时。一起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利的事件,为何有关职能部门熟视无睹?为何农民合理的利益诉求,无法从正常渠道得到解决?

    第三,“瓜分”变“挂名”的报告是如何出炉的?虽然案件现在已经有了定性,村干部贪污安置房确凿无疑。但是在2011年9月,永嘉县纪委曾经公布了一份《新桥村安置房问题调查报告》,指出村干部及家属名下的316套房,都属于他人购买挂在村干部名下,这是为了规避政策的有关规定,并不是村干部“瓜分”安置房。“瓜分”变“挂名”,毫无疑问是在为村干部违法行为卸责,这样一份混淆是非的报告是如何出炉的?是否应该有人为如此不负责的调查结果负责,还是只能错了就算了?

    从这些悬而未解的疑惑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此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第一大案中,所暴露出的绝不仅是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对此事的反思也不应简单地止于如何加强村务公开、构筑村务监督体系。此事件虽得以解决,但仍旧沿袭的是村民告状、媒体曝光、领导批示、重要领导强烈关注、事情终于得以解决的老路。如果,村民们的权益无法通过正常的制度安排得以保障,他们的诉求不能通过正规的渠道来维护,如果有关部门推诿敷衍的懒政行为无法通过制度予以纠正,如果一些掌权者或明或暗地包庇却能在事后安然退出,那么,毫无疑问,类似甚至更恶劣的村官贪污案还会不断上演。

    小官大贪,问题从来不仅仅只存在于内部。面对城镇化进程中不断集聚的农村集体财富、不断增长的土地价值以及由此而来的不断攀升的个人贪欲和村官违法的风险,都需要我们不断坚持从更深、更广、更全面的制度安排、司法建设中去寻求解决的思路与办法——这应是此案件给我们最大的警示。
 

(责任编辑:乘日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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