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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  
(日期:2013/9/14 2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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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民政部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中国品牌总网行业资讯】(记者李海涛)9月13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今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2025年将突破3亿。”在介绍制定《意见》背景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巡视员郝福庆说,总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意见》提出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同时特别明确了到2020年“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问题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指出,《意见》明确规定,一是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二是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是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四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意见》还提出要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落实农村可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意见》从完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乘日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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