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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丛书”总序1
自序——历史地解读普通法7
第一章梅特兰的生平和学术经历1
一、 梅特兰的生平和学术经历2
二、 梅特兰的学术贡献11
三、 梅特兰在历史法学派中的地位36
第二章梅特兰与《英国法律史——爱德华一世以前》41
引子: 何谓早期普通法42
一、 为什么只是爱德华一世以前?——背景一42
二、 为什么是“P&M”?——背景二48
三、 结构与内容53
第三章早期普通法发展的线索85
一、 艰难的开始——探寻中世纪英国法律史的线索85
二、 普通法司法制度的完善88
三、 封建主义与普通法: “公”的角度144
四、 保有制下的地产权制度: “私”的角度169
第四章早期英国法与罗马法发展的相似性
——一个宏观的考察224
一、 从习惯法到制定法再到法典编纂226
二、 司法中心主义233
三、 官方法与民间法的互动245
四、 专制——罗马法法典化的原因256
五、 总结268
第五章早期普通法发展中的具体技术: 拟制、规避和立法
——一个微观的分析269
一、 拟制270
二、 规避281
三、 立法292
四、 有关普通法演进的几个问题310
第六章英国的法治传统与英国的法律职业阶层
——兼论法律的专业化326
一、 何谓“法治”327
二、 英国法治传统的形成328
三、 重回法治传统的话题345
第七章韦伯社会理论中的英国法问题347
一、 法律理性化与资本主义的兴起——韦伯英国法
问题的背景348
二、 韦伯英国法问题的来由352
三、 韦伯英国法问题的实质: 真问题抑或假问题?
——郑戈的分析355
四、 社会学的角度——李猛的分析357
五、 法律理性化与经济理性化的内在关联: 法律的
确定性360
六、 形式理性法保持确定性的模式: 立法式366
七、 普通法保持确定性的方式: 司法式369
八、 法律与经济·法律的确定性·形式理性法
与普通法372
参考书目376
后记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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