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集装箱“双反”无损害结案 企业抗辩成功
(发布日期:2015/5/25)  浏览人数:3541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商务部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于19日在对中国53英尺内陆干货集装箱“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损害终裁中认定,中国输美产品未对美国内产业的建立造成实质阻碍,从而一举否决了美国商务部此前要求对上述产品征收双反关税的决定。

  作为本案中的强制应诉企业,中集集团同时也是涉案市场份额最大的企业。该集团副总裁张保清对《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输美53英尺集装箱是中国自主开发的产品,采用的是高强度钢材,在自重、容积、运营费用等方面都明显优于美国制造企业的铝制集装箱,也因此受到美国市场的高度欢迎,在北美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已经高达80%至90%。美国本土企业面对失去的市场份额,并没有反思和提升自己的产品,反倒将自己失去客户的原因归咎到中国企业身上,继而提起申诉。

  2014年5月14日,应美国一家本土拖车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53英尺干货集装箱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于2015年4月13日做出肯定性终裁结果。

  当地时间5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否定性终裁,美方将据此终止相关程序,不对中国此类产品征收“双反”关税。按照美国贸易救济调查的程序,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就倾销补贴幅度,以及相关产品是否对美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做出裁决,须二者均做出肯定终裁,才能启动征收关税。

  “一旦被征以高额税率,对中国集装箱企业而言,就意味着要从此退出美国市场。”中集集团法律部总经理王宇说,中集主导对美应诉,紧密配合中国商务部、联合其他企业,争取了美国90%以上客户的支持,最终抗辩成功。

  王宇告诉记者,终裁当天,占据美国93%市场份额的客户都来参加庭审,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中国应诉企业可以争得这么多人的支持,非常罕见。

  此外,整合行业资源积极进行抗辩也是成功的经验之一。
把本篇文章推荐给我的好友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