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下这种房子能不能收回来
(发布日期:2006/4/4 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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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1年,父亲在我们3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父母(母亲已去世)的共有财产—房子(一间平屋,一间楼房)赠送给了我叔叔A(原因:当时我叔叔一家住房面积小,父亲因同情他们而私自把房子送给了A.)A作为回报又送给我父亲2000元,当时的凭据没有经过公证.如今,远在外省的我们回来后才发现没有房子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房子收回来?
答
你好!
根据对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1、你所说的房子如果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你们姐妹可拥有房屋的四分之一的权利。
2、你父亲只有权处置属于他自己的财产。那四分之一的财产无权处置。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如有进一步需要,请提供全面的资料与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3927489772,电子邮箱:hudiecheng@163.conm QQ:372054927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陈悠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