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的建房合同的效力
(发布日期:2006/4/4 9: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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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将自己的私房(三层加顶)发包给B建设,约定B是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报酬为73元,后因B在施工中不小心受伤,耽误工程.B在向A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时,A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A与B之间的建房合同无效,问合同是否无效?
答
你好!
根据对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1、如果B 没有建房资质,其建筑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2、合同无效不影响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如有进一步需要,请提供全面的资料与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3927489772,电子邮箱:hudiecheng@163.conm QQ:372054927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陈悠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