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发布日期:2006/4/21 10:42:30)
浏览人数:
618
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承办单位名称:人事局
审核项目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
审核收费依据:本审核项目不收费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拟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第七条第二款) 2、拟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有配偶和子女且随调或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同意接收函、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证明)等。(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第七条第二款) 3、审批流程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第七条第二款)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第七条第二款) 本岗位责任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受理人员。
资料下载:[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