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女友此一行为是否违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06/4/28 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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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我女朋友是开个体诊所的,她于前几天接到一个年青未婚妇女要求为其取节育环,虽然,我女友不愿做这种违反计生工作的事情,后在其一再哀求之下,为之做了取环,术前并未向其索取任何费用,在手术快结束前,因该女子动了一下身子,导致取环勾刺到子宫,并勾挂于子宫内,后不得已送大医院进行开刀手术取出取环勾。所有住院费用均由我女友承担,目前,该女孩子已康复出院,但其男友要求我女友支付赔偿金1万元。否则,将告到法院去,并威胁说,我女友会被判刑。请问我女友此一行为是否违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回答: 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如果你女朋友没有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却实施了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是触犯刑法的。但如果对方不是为了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而是以此敲诈勒索,则他们的行为也是触犯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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