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子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请问该如何处置?
(发布日期:2006/5/11 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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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在商场租了一个柜台,现商场开业前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做了七个鞋柜,开业后几个月之内,柜子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现在我们想与装修公司协商,补贴其一部分损失,柜子我们不要了,公司不同意。请问该如何处置?
回答: 如果你们互相之间的关系是由商场出面与装潢公司签订作鞋柜的合同,并将鞋柜出租给你们,则改质量问题应由商场承担。也就是说你和商场有租赁关系,商场和装潢公司有买卖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此商场有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的义务,建议你首先与商场沟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就该事项约定,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商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由你自行维修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