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职工们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6/5/11 9: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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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一个中型私营企业的职工,现在企业要求用职工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办购房贷款,所贷之款企业用于二期工程的建设。请问一下职工们该怎么办?
回答: 按照我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借贷合同的债务人方签字盖章的人即为合同的债务人,而不论所贷之款在事实上是否为债务人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因此,如果你们职工用自己的的户口本、身份证为企业办理了贷款,此贷款即属于你们职工的个人债务。建议你们慎重考虑,如果企业不能为你们提供该房贷的还款保证,不得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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