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要回多交的2个月房租吗?有什么机构可以投诉或举报她?
(发布日期:2006/5/12 15: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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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
我同学在北京工作,今年刚租了两居中的一居,但房东不是房主,她也是转租的,她不仅没有兑现她的承诺,例如她说有洗衣机\电视\冰箱等,实际却没有,但租给我同学的时候却答应以后配全,现在却百般推脱,因为我同学涉世浅,没有特别让她在和同内注明,只写了有电器的字样,(屋中只有热水器),而且她还将房租由她租时的800提到850元每月,且因为她与房主签到5月1日,却让我同学和她签到7月,因此,我们觉得受骗,只想住到5月1日,但钱已交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要回多交的2个月房租吗?有什么机构可以投诉或举报她?
回答: 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同学和您来信中说的她签定的合同没有经过原房主的同意,因而是无效的,您的同学可以起诉要求她返还多给的两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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