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合法,应该要按照什么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06/5/15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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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大道律师:  
    您好!  
    我丈夫为乙方作担保人向甲方借了3万元的高利贷,利率为28‰,期限为6个月。在还款期内,甲方未向乙方追回借款,还款期过后6个月后,乙方因为私藏枪只被判刑。事情又隔一年,甲方就将催款通知书送给丈夫的父亲,并要求我丈夫的父亲签收,我丈夫的父亲随即签下了我丈夫的名字,而我丈夫本人对此事并不知道。第二天,甲方即到法院起诉我丈夫。法院就判决我丈夫以银行最高利率的4倍连本带利还给甲方。 

    然而,催款通知书是甲方以一个蓄金会的名誉发出的,甲方并非该蓄金会会员,因此甲方亦被法院判处违反社会经济秩序罪的罪名,并处3万元的罚款。 

    现在我疑惑的是甲方发出来的高利贷已属违法行为,法院却支持甲方的这种行为,并要求按照银行最高利率的4倍赔偿给甲方,请问这样的判决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要按照什么法律依据? 
   期待您的答复! 
    
回答: 一、民间借贷利息不超过最高院的规定不违法,如超过了,借贷合法,超过部分违法。 二、如果你丈夫和甲方约定了保证期间,且甲方起诉在此期间内,则你丈夫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借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如果你丈夫没有和甲方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问题: 大道律师:  
    您好!  
    我丈夫为乙方作担保人向甲方借了3万元的高利贷,利率为28‰,期限为6个月。在还款期内,甲方未向乙方追回借款,还款期过后6个月后,乙方因为私藏枪只被判刑。事情又隔一年,甲方就将催款通知书送给丈夫的父亲,并要求我丈夫的父亲签收,我丈夫的父亲随即签下了我丈夫的名字,而我丈夫本人对此事并不知道。第二天,甲方即到法院起诉我丈夫。法院就判决我丈夫以银行最高利率的4倍连本带利还给甲方。 

    然而,催款通知书是甲方以一个蓄金会的名誉发出的,甲方并非该蓄金会会员,因此甲方亦被法院判处违反社会经济秩序罪的罪名,并处3万元的罚款。 

    现在我疑惑的是甲方发出来的高利贷已属违法行为,法院却支持甲方的这种行为,并要求按照银行最高利率的4倍赔偿给甲方,请问这样的判决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要按照什么法律依据? 
   期待您的答复! 
    
    回答: 一、民间借贷利息不超过最高院的规定不违法,如超过了,借贷合法,超过部分违法。 二、如果你丈夫和甲方约定了保证期间,且甲方起诉在此期间内,则你丈夫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借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如果你丈夫没有和甲方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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