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的结婚记是在老家记的,而现在在同一地方打工,想协议离婚,可否在打工当地办理吗? 
(发布日期:2006/5/23 1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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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我与老婆的结婚记是在老家记的,而现在在同一地方打工,想协议离婚,可否在打工当地办理吗? 
    
    回答: 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们两人只有暂住证,而没有当地常住户口,不能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应持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到夫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被告(可以是夫妻一方)在打工地居住一年以上,即为经常居住地,法院可予以受理。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仅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诉讼费用是10-50元。 两种离婚方式的效力相同,你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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