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离婚法院会当庭就判决离婚吗? 
(发布日期:2006/5/23 15: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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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我接到法院传票,通知我丈夫已经提出诉讼离婚。一次发生争执后我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他只是打个电话简单的问了几句,后来找我想要协议离婚,因为意见不合谈话最后也没个结论。第2天我回家发现有别的女人用的东西,我一气之下把家里的东西用刀刮花,并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拿走了。 

    他找了律师申请了诉讼离婚,又申请了"财产损害赔偿",因为我们之前做了财产公证,但是我当时觉得没什么可公证的,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上我什么都没公证。 

    庭审中他要求电脑和摄象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10000元予以平分,可电脑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摄象机我根本就没有拿。下午开庭是财产损害案件,我想问的是他要求赔偿10000元我就得给他10000元吗?我们没有离婚我也应该赔偿给他吗?我没有工作,如果我坚持不离婚法院会当庭就判决离婚吗? 
    
    回答: 1.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会判决离婚,无须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才能判决离婚。如果你婚后无收入确实属于生活困难的,可以协商从男方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协商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 2.有财产公证或是书面约定的,除非一方能证明在公证或签订协议时受到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否则直接按照公证和约定的内容分割财产,无公证或约定,那么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夫妻共有,分割时一般平分。如果你能证明购买的电脑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则电脑归你个人所有,反之一般平分。 3.并非一方提出多少法院就判多少。财产的损害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男方提出10000元的赔偿,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会通过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届时如果你也可以对男方提出的证据加以反驳。 4.你的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不离婚也应当赔偿丈夫所占部分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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