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至今未回,不给家里一分钱。请问他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遗弃? 
(发布日期:2006/5/24 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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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我和丈夫于在家因为锁事吵架,他打了我,一气之下我打了110,当晚他离家至今未回,不给家里一分钱。请问他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遗弃? 
    
    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对妻子有扶养的义务,父亲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你丈夫离家后,未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已构成了遗弃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若你提起离婚诉讼,可以主张要求他支付婚姻损害赔偿。但是你丈夫的行为还未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不能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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