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发布日期:2006/5/24 1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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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
夫妻双方已书面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我起草后打印好后双方签字的).一份婚前协议,一份婚后财产归属协议.另签一份离婚协议(是他手写的).因星期日无法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故未办成.他现在对原自愿签的协议不认帐.要和我上法院.不但要分我婚前所购房屋的钱,(婚前以我个人存款支付首付,婚后办产权按揭,产证是我的名字.并以我个人财产装修的,他未出资),还不出小孩抚养费.孩子才17个月.
请问:
1--他如说协议不是自愿签的,是被逼的.他又拿不出被逼的证据.会按原协议判吗?
2--离婚协议是他本人手写的,写清了财产归我,孩子归我,他不出小孩的抚养费,这可作为财产和孩子他自愿归我的依据吗?
3--我可起诉要求财产按约定的判/小孩按离婚协议约定判给我/要求法院判他出抚养费吗?
回答:1.会。这三份协议上只要由双方签字,即使不进行公证、鉴证仍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受到逼迫的,那么法院会按照协议的内容分割财产。 2.同1.所述,是不是男方亲笔写的,不是关键。只要上面有男方的签名或盖章,这份协议就有效。 3.可以。协议中约定他不出小孩抚养费的条款,违背了他的法定义务,如果不通过法院解决的,即使协议有约定,但你仍有权向其要求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直至小孩成年。如果通过法院的,法院也会判决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