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内容是否均有效?
(发布日期:2006/5/27 14:28:39)
浏览人数:
333
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问题: 请问夫妻可否在离婚协议中自愿意并同意写明“双方所生小孩离婚后抚养权归甲方,乙方不承担抚养费及教育等费用。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及负面影响,乙方无探望权并不得干涉小孩的一切事情。(特殊情况需探望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我们现在均不在户口所在地,那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果?如果无效如何生效?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内容是否均有效?请来信回复!谢谢!
回答: 1、当事人不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协议中剥夺乙方探望权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凭该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