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的问题 
(发布日期:2006/5/30 10:41:02)
  浏览人数:446

点此滚屏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问题: 您好!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的问题。 
我舅舅在一个城市打工,每天节衣缩食,连有病都不舍得花钱看病,就是为了省下钱在老家买一套房子。2000年他买了套房子,他很爱他的妻子(我舅妈),所以房子只写了舅妈的名字。舅妈一直闲赋在家,断断续续地打散工。 
前几天舅妈突然向舅舅提出离婚,并且已经将该房子买掉,钱舅妈一人拿着,舅舅毫不知情。 
我想咨询: 
1、舅妈这种行为是否已经违法(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买卖,对方毫不知情)? 
2、房子买卖是否不合法? 
3、舅舅可以去法院起诉吗?赢的机会有多大?能拿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4、通过什么途径上诉舅妈比较好?因为经济比较拮据。 
 
    
    回答: 1.你舅妈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虽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房产证只有你舅妈一人的名字,那她就有处分房产的权利。 2.房子买卖合法。你舅妈对房产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3.因为你舅妈的行为合法所以以此起诉到法院,不可能胜诉。但是由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舅妈卖房后所得的价款有一半是你舅舅的,他可以向你舅妈索要。如果舅妈不肯,以此起诉的话,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 4.起诉虽然要预交诉讼费,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仲裁和起诉时间长,费用也较高,最好双方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村委会进行调解。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