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
(发布日期:2006/6/1 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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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请教几个关于离婚案件中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在这种情况下:
1、男方最快可以在多少个月之内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呢?
2、如女方发现当时不同意离婚的决定是错的,可不可以在两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呢?
另外两个问题:
1、在国营企业工作的男方因病向单位借钱用于治疗,这些借款能否作为双方都应承担的债务?
2、而女方在下岗无收的情况下,是否要承担此债务呢?
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在提出离婚诉讼被法院判决不离的情况下,需六个月以后才可重新起诉,但作为被告的女方则没有六个月的限制,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提起离婚诉讼。男方用于治疗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如果困难,法院在判决其承担的份额时一般会酌情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