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 
(发布日期:2006/6/5 1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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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各位老师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请各位在百忙之中回答我。 
 我姓路,我爱人姓陈,我父亲姓殷,现在我的孩子出生想要上户口,可是派出所说孩子必须随父姓或者母姓,其他的不行。请问我应该这么办? 
 
    
    回答: 回答: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该条例并未具体规定公民的姓名问题。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不是“必须”随父姓或母姓。我国目前也无专门的《姓名法》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定。因此,本律师认为,你孩子的姓名,可由你们夫妻商定。姓“路、陈、殷”皆可。甚至可以为孩子另起姓也是可以的,所谓“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实践中就有为孩子起姓“点”的,喻意为孩子是父母、祖父母四人(````)共同“占”有。你可与户籍登记部门协商,如协商不成你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可考虑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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