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通过什么途径做才能有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06/6/5 1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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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有一个小姐妹跟他男朋友未婚就生下一女孩,但男方父母不承认小孩,认为小孩不是他们儿子的,女方想去做亲子鉴定,但不知道私下去做的亲子鉴定报告如果将来万一要闹上法庭,将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份亲子鉴定通过什么途径做才能有法律效力?
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所以,你的小姐妹自己去做亲子鉴定是无效的。可在将来诉讼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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