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对夫妻、父子、兄弟等相互担保有何规定,谢谢!!! 
(发布日期:2006/6/7 15:45:10)
  浏览人数:662

点此滚屏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问题: 请问法律对夫妻、父子、兄弟等相互担保有何规定,谢谢!!! 
    
    回答: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您这里所说的担保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所说的保证,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该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