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行政机关发现我会受什么样的处罚 
(发布日期:2006/6/17 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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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我正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文件都已经递交到企业登记机关了,但还未申领到营业执照,眼下正有一笔生意要做,需要同对方当事人签订供货合同,我知道这是有风险的,所以我想知道,如果被行政机关发现我会受什么样的处罚 
    
    回答: 在未领取到营业执照之前,你不能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就是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所以企业登记机关有权依法做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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