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公证财产是真 公证爱情是假
(发布日期:2005/10/3 17: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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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红辣椒评论》刊载了徐云鹏先生的《真挚的爱情不需要公证》,文章的观点没有错,只是他将哈尔滨市某个体老板要求公证的“爱情”视作“真挚”,有点不合事实,徐先生一定是让表像蒙住了,没有看到公证“爱情”背后的东西。
这则新闻事实是:前不久,有一位40多岁老板模样的男子,领着一年轻漂亮的女子来到哈尔滨市公证处要求进行财产公证,并提出以婚姻为首要条件,赠予女方500万元的巨款。公证处认为公证“爱情”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为其公证。(9月29日《江南时报》)
这位十多年前即下海经商的男子,如今虽已拥有巨额家产,但其感情生活上似乎不太如意。他有过一次婚姻,后离异,以后也处过几个女朋友,但都没有结合,原因是“女孩子看上的是他的资产,而不是真正喜欢他”。
这次与其一起来公证的女孩不仅外表出众,而且“人品好,还孝顺老人”,看来是对了他的心思了,所以,他才要求在公证书上明确:“只要与女方某某登记结婚,就马上将500万元现金打到女方户头上。”
该男子当初为什么离婚,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后来谈了多次恋爱是事实,并且都没有成功。他自己是将恋爱没有成功的原因完全归于女方的,觉得只是人家看上了他的财产,而不是真正爱他这个人。
这可就有点怪了。虽说的确有些女孩“爱钱不爱人”,可怎么这样的女孩都让他碰上了?不是40岁的男人不能找20岁的女孩为伴,只是一个年过40岁的人,谈恋爱只找20多岁的,这是什么心理在作怪?以自己不正常的心理去谈恋爱,还要要求对方纯洁,一心一意爱他,这可能吗?是不是认为自己有钱了,就有了找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的资本?是不是就要实现自己心中不健康的追求?
与他去公证处公证的女孩,是不是真的爱他,连他自己都怀疑,要不怎么会想到公证呢?因为,他要在领到结婚证后,必须给对方500万元巨款。能提出这样条件的女孩,对他会有真的爱情?只是“姜还是老的辣”,女孩的心思他还是猜到一些,所以,他才在结婚以前进行财产公证,以免自己日后“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可是不给人家钱,又得不到心爱的姑娘,于是只好一咬牙继续公证:只要结婚,立即将500万现金打到女孩的户头上。其实,他心里也明白,领了结婚证,再把钱给她,那500万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女方以后要反悔,至少自己还可以拿回一半,损失不至于过大。
所以,我说,这位老板公证财产是真,公证爱情是假,因为他和女方之间原本就没有真正的爱情,何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