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全部资产入股与外方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我们能否执行该合资公司的财产? 
(发布日期:2006/6/26 8: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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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与我们单位有纠纷的一家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以其全部资产入股与外方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我们能否执行该合资公司的财产? 
    
回答: 如果这家合资公司已经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宜直接执行该合资公司的财产,但可将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享有的股权,在相当于应偿还债务的范围内,征得合资对方同意后予以转让;合资对方不同意转让的,可分期分批执行那家公司从合资公司分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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