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储蓄卡被吞,中年男子酒后怒砸取款机  
(发布日期:2008/3/17 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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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因自己的储蓄卡被自动取款机吞下,一中年男子孙某酒后怒砸取款机,造成经济损失三万余元。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1月7日晚,被告人孙某与几个朋友在饭馆吃饭时,喝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当晚22时许,被告人孙某离开饭馆准备回家,因肠胃不适想到药店买药,发现没带现金,只有一张储蓄卡。于是孙某到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可是储蓄卡被吞了。孙某打客服电话询问取卡事宜,被告知明天工作时间到银行柜台取卡。孙某因无法及时取款很生气,借着酒劲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将自动取款机的密码键盘、LCD显示器(含触摸屏)、上部面板及自动取款机外避风阁的玻璃砸坏,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31055元。次日,孙某听说公安机关在找他,即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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