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国民待遇?
(发布日期:2008/3/21 14: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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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即对国内和国外平等对待。该原则规定,应平等对待进口和本地生产的货物,至少是在外国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以后,对于外国和国内的服务,商标版权和专利也应当如此,对国内和国外的商品和服务给予同等待遇,此原则被称为国民待遇。WTO的3个主要协定中都有国民待遇的条款,虽然此原则在各协定中的实施略有不同。
国民待遇仅适用于已进入本国市场的产品、服务和知识产权。因此对进口产品征收进口税不违反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最惠国待遇的有益补充。这正是世贸组织非岐视贸易原则的另一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应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1994年关贸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主要规定有:
一成员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时,另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给予进口产品的有关国内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规章和条例等的待遇,不能低于给予国内相同产品的待遇。据此,如果没有对国内产品在上述方面做出任何规定,则不能规定进口产品必须满足某些方面的要求。
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
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从某种意义上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值得指出的是,《1994年关贸总协定》规定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款,在实施时应奠定最惠国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