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返航事件"当举一反三 
(发布日期:2008/4/19 9: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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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4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返航事件对东航做出处罚: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对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等(4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 

以上处罚对东航而言是轻是重笔者无意判断。但对于众多经历了此次东航集体返航事件的乘客而言,面对以上处罚,想必会露出些许欣慰的笑容。 

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乘客维权行为的胜利,也意味着舆论质疑的胜利。但站在我国民航业的高度来看,"集体返航"事件以"东航受罚"告终,显然是不够的。 

飞行员跟航空公司之间的博弈由来已久,此次返航事件不过是问题矛盾的一个典型,也仅是冰山一角,东航存在的问题,其他航空公司同样存在。 

WTO保护期满后,我国民航业的准入门槛放低了,这给民资留下了巨大空间。但面对民营资本进入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有关部门反应迟钝或滞后。以飞行人才缺口为例,民航业准入门槛放低后,飞行员的培训门槛并未同步放开,也没有加快国内飞行人才的培养速度,使得已存在了10多年的飞行人才缺口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航空公司之间出现飞行员之争就在所难免。 

有人指出,面对频繁发生的罢飞事件,管理部门一直扮演的是中间协调者或事后救火者的角色,做的工作只是技术性应对,是事后补丁而不是制度性预防。 

从这个角度说,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是不能以东航受处罚草率收场的,而应该通过这起事件追本溯源。即在督促各航空公司自查管理漏洞、弥补不足的同时,管理部门自身更应站在制度层面来反思自身在管理、规划、调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一言以蔽之,民航业若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性改革,若集体返航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类似东航"罢飞"事件的现象仍将无法避免。 

(大丫山) 

杜绝"返航门"应革除体制沉疴 

"返航"事件调查不能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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