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院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08/5/6 15: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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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子站讯 为提高社会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审判中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发生,近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封中院组织了民三庭、研究室和行政科的庭长、主任等业务骨干,主动深入群众中听取群众意见,耐心答疑解惑。他们利用板面公布了已结的典型案例,散发宣传资料,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宣传和讲解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知识,并接待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

  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封中院召开了由院长参加、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企业联席会,了解各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征求企业对法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有效方式的意见,得到企业界的良好评价。此举为净化和规范开封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与此同时,开封中院还到市、县电视台进行走访,了解节目播出中有关影视作品使用权取得的情况,结合具体案例以案讲法,宣传和强调电视台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关于“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必要性,对防止此类侵权纠纷的发生将起到积极作用。(开封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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