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所外矫治效果如何 
(发布日期:2008/5/12 1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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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法情节较轻、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劳教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创造性地将其纳入劳教所外执行社会矫治范围。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的这一举措如今已满一年了———

  2007年4月,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在调研和试行的基础上,对违法情节较轻、确有悔改或有立功表现的劳教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创新地将其纳入所外执行社会矫治范围,制定了一套体系的执行规章制度进行矫治,运作1年来,成效日益显现。
  近日,该项工作得到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的高度肯定,浙江省公安厅将于5月底在台州召开“全省劳教所外执行社会矫治工作现场会”。

  所外执行须经4道关

  2007年,温岭的王刚结识了22岁的少女小红,曾经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王刚,对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备加珍惜。然而生活并没有王刚想象得那么简单,他在工地上做泥瓦匠的活儿收入本来就不高,还要养着前妻的儿子、父母和没工作的妻子,生活的全部重担都压在王刚一个人身上。不久,小红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王刚又喜又忧。一时冲动的他偷了许多角架钢管扣,想卖一些钱给妻子买些营养品来补身子,结果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
  王刚被抓后,家中一下断了经济来源。警方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决定对王刚实行劳教所外执行,王刚可以像以前一样在家里工作生活,不同的只是多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管。王刚回到家中,全家人都很感激,老母亲当场要给民警跪下……
  像王刚这样,因为要执行劳教,可能引起家庭破裂、企业倒闭、丧失生活信心等情况很多,台州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社会矫治工作。
  1年来,全市共审批了近100人,这些所外执行对象虽为人性化审核,但却都经过市公安局4道关的严格审核,最后一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陈棉权“一支笔”审批,这种合法、合情、合理的人性化执法,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矫治小组“三位一体”

  为了使这些所外执行对象较好地接受社会矫治,台州市公安局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每个矫治对象都建立由矫治辅导员、村居干部、亲属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社会矫治工作小组。矫治辅导员由为人正直、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威望的人员来担任,并兼任社会矫治工作小组组长。矫治小组负责对矫治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工作。
  台州东塍镇24岁的小蔡,因盗窃于去年6月被台州市劳教委决定劳教1年3个月。台州市公安局在审核案件时了解到小蔡母亲患心脏病,父亲残疾,生活极度贫困。他从小到大和父母沟通少,经常遭到其父打骂,所以很少回家,平时基本上在网吧上网,没钱了就去偷,曾因盗窃两次被行政拘留,家人对其失去信心。其他的亲属也都看不起他,邻居也不愿与他接触,小蔡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只有偷东西度日。
  细心的民警在小蔡的诉说中,获悉他的舅舅平时还对他比较关心,民警找到他舅舅,舅舅表示愿意在小蔡所外执行期间把他带在身边,严加管教。根据以上情况,台州市劳教委遂对小蔡作出劳教并同时予以所外执行的决定,纳入社会矫治管理,聘小蔡的舅舅为矫治辅导员。
  警方首先在村里向小蔡宣读了《劳教决定书》和《所外执行社会矫治告知书》,和他签署《接受社会矫治保证书》,此操作流程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此后的日子里,按照劳教所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小蔡每月的10日和20日,都要去当地敬老院做两次义务劳动;每个月矫治辅导员会找他谈话并作两次记录;每个月小蔡按时向辖区民警作1次书面思想汇报;每两个月矫治小组会对他评议1次;每个季度辖区民警进行家访,找他谈话1次;每个季度社会矫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叫他学习法律法规1次,这一系列措施彻底断绝了小蔡的不良行为。
  看到这么多人在关心和帮助自己,小蔡渐渐变得坚强、懂事,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对得起家人和社会。目前,小蔡跟着舅舅打工,并缓和了与父母的紧张关系,左邻右舍对他的印象渐渐地好起来了,他对生活更是充满了信心。
  1年来,台州市公安局以制度促规范,制定了《台州所外执行矫治办法》、《社会矫治辅导员管理规定》、《公益劳动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矫治人员进行一系列的思想教育和改造,社会矫治工作效果理想。

  85%获减期奖励

  沿江镇的敬老院是临海公益劳动点之一,听说敬老院里要来一个劳教人员来劳动,村子里的人都不理解。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所有人的态度都发生了180度转变。小郑是一名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每次公益劳动,他总是抢着全院最脏、最苦、最累的活干。平时他也经常到敬老院,陪老人说说话。
  原来,台州市公安局为了激励所外执行矫治人员的积极性,专门制定《所外执行社会矫治奖惩办法》,规定对参加公益劳动1次加1分,表现积极的还可另加0.5分。小郑由于表现出色在矫治中加了30分,公安机关给他减了3个月的劳教执行时间。
  和小郑一样,大多数的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都希望通过好好表现,获得加分,争取早日解除劳教。然而也有一些人却对此熟视无睹。同样是所外执行的小林,不但从不参加公益劳动,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他的思想工作,他却找借口故意回避教育,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听。在扣分达到15分后,民警将他关进了劳教所,此时他才追悔莫及。
  据台州警方统计,有85%的所外执行社会矫治人员不同程度的受到减少劳教期限奖励,只有3%的矫治人员被关进劳教所执行。
  据台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社会矫治工作得到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特别是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既教育感化了劳教对象,减少了社会对抗,又带来了家庭和社区和睦,赢得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而且,大大降低了国家教育改造劳教对象的司法行政成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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