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红头文件有了有效期 最长为五年 
(发布日期:2008/11/29 1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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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荆楚网  
 
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规定:以后各市县凡是涉及重大决策要开听证会,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要听证 

    实施意见提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涉及重大公 
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也要进行听证。 

    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或利用职权影响听证结果、合法性审查结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 

  红头文件有效期最长五年 

    省政府提出,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政府红头文件除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不得违法创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 

    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没有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从明年开始,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要有明确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文件有效期视为2年,期满后文件自动失效。期满仍需继续执行的,经过评估或修订后,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重新公布实施。 

    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 

    规定明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能参与行政执法。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聘请的协警员、协查员、协管员、监督员等,也不能直接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调查、取证、处理等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省政府还提出,各市县政府应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应先下达行政执法提示单或者口头教育进行预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视违法情节轻重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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