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主题:土地赔偿问题
(发布日期:2008/12/9 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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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们家开了一块荒地,在荒地上盖了三间房子,进行养殖。不知道谁要用这块地,非得让我们把房子拆掉,不进行赔偿不说,还说我们这是违法建筑,请问他们应不应该赔偿?
解答
《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者长期使用。即谁开荒谁受益,国家保护合理的开荒。没有签订承包协议,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地。尽量协商要求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