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分工制”解决就业问题  
(发布日期:2008/12/13 1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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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荷兰政府、资方及劳方三者同心协力,达成了“瓦塞维协议”,由此在全国推行了“分工制”(一份工作两人做)的就业制度。例如荷兰外交部高官玛丽安·科佩洛不想舍弃主管级的职位,但又不想错过三个孩子的成才教育过程,于是她就选择和同事苏珊·布兰卡哈特分享同一职位,她们拥有同样的职衔、同样的责任,连管理权也一样。她们每周各有两个早上和两个下午可以休假,每周只需工作30—35小时,比全职工作所需的60—70小时工时少了一半。自80年代推行“分工制”以来,缩短工时、花更多时间陪伴家人或追求个人理想,已成为荷兰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目前约有34%的荷兰人为兼职工作者,比率高踞工业化国家之首。20世纪80年代初,荷兰的失业率高达12%,自推行了“分工制”至今,失业率降至至目前的2.7%,财政赤字大幅度缩减,还缔造了更健康、更和谐的社会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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