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越权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8/12/13 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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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2005年的时候,我在山东招远因为一家单位拖欠我的工资及收取所谓风险抵押金,我遂起诉到劳动仲裁,仲裁判对方支付我工资及风险抵押金,交纳养老保险及一个月的误工费,起诉费由对方支付于我。其后,对方向法院提起上诉。当时我已去了外地一家单位,无奈只有返回招远应诉。可是法院经过一次开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却要进行二次开庭,二次开庭的时间在半个月以后,法院还要求我跟对方和解(当时能明显感觉到法院偏袒对方),我说不同意和解,于是法官让我写下“不同意调解”。因为我还要去外地上班,不可能在当地呆得很久,无奈之下,我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律师,要求对方代理开庭,其后我就返回了单位,到开庭的那天下午我的代理律师打来电话说已跟对方和解,并说我以前写过同意和解的话,对方已经撤诉。当时给我寄了很少一点钱,仅抵得上拖欠我的两月工资及风险抵押金,余皆没有,严重浸犯了我的权益。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答
确定没有给代理人和解的授权的,代理人擅自越权的,可以起诉要求他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