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主题:债权债务
(发布日期:2009/1/10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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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朋友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年收入约15万元,她老公是中学校长,年收入也有7万左右,她老公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一千万左右的债务,大部分是高利贷,事发后出逃,两人未离婚。现想咨询下象这种情况是否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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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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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那么怎样才能认定未用于是共同生活,是否要举证他有其他的不合理的开支。象这种情况的话一般的家庭,没什么投资也没什么产业,而且他们都有固定的收入,那么要说是共同债务是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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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万左右的债务明显不合理的,证明自己不知道该债务,而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