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主题:企业破产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09/6/16 1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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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有一好友在某企业工作了30多年,该企业效益不佳,自2001年就拖欠职工工资至今,职工下岗自谋生路。2008年9月该企业宣布破产,给予50岁以下的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我好友也符合上述条件。目前,企业破产程序已经终结,4月份企业对退休人员的工作也基本办理结束,企业正在运作发放职工安置费。不幸的是,我好友因病今年5月去世,该企业领导人说“人死了,这笔钱就没有了”,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好友家属能否得到这笔企业破产安置费?我好友的丧葬费应该到那里领取,在学的子女有抚恤金吗
另外,我好友在单位没有得到过福利房,请问:破产时能否向单位提出房屋补贴资金?
解答
如果已经在分配名单中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丧葬费向单位要求。
福利分房的要求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