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两种方式和程序 
(发布日期:2013/7/23 19:57:01)
  浏览人数:312

点此滚屏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作者:王克运律师 

对离婚实务的处理,对离婚协议书如何起草,对起诉离婚时对方当事人的确定,文书的送达,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方面都做一些介绍。

因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故在当事人都同意离婚时,就要起草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条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对债权债务做出约定,如果有孩子,还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子女的抚养问题,非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费的承担,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约定,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协议订立的时间。乙方当事人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的,离婚协议无效。对于双方当事人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一式三份,除双方各持一份外,还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备案。

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明,可见,离婚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基础上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有关财产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只要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有欺诈,胁迫情形时,被欺诈胁迫的一方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哪一方抚养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应当从有抚养能力以及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做出安排,而另一方一般也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而有时还应当定期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