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政府采购引入公证制 阳光操作节约千万 
(发布日期:2005/12/2 10:38:49)
  浏览人数:276

点此滚屏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安徽日报11月29日讯 从2003年以来,淮北市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在已完成的70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共节约资金2783万元。

  为使政府采购全部透明操作,淮北市建起了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变更函等采购信息上网发布,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扩大了投标企业的覆盖面。同时,淮北市“宽进严守”,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纳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不具备资格或不诚实守信的,拒绝其参加投标。对恶意投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中标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进入淮北市政府采购市场。并相继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回避制度、司法公证制度。对于数额较大、规模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招标采购项目,邀请公证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予以公证。

  由于措施得力,3年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00余个,完成采购预算2163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85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了12.86%。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