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头镇教育工会“青蓝工程”合同
(发布日期:2008/2/23 1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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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头镇教育工会“青蓝工程”合同
甲方:青年教师
乙方:指导教师
为了建设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适应素质教育对教师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为磨头镇教育事业的腾飞作出贡献,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签订拜师合同如下:
1.乙方全面关心甲方的成长,促进甲方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在学生面前身正为范。
2.乙方要十分重视对甲方教学过程的辅导、帮助和督查,提高甲方驾驭教材的能力、写教案的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率。
3.乙方按学校管理规定,应尽职尽责,同时享受额外课时补贴。
4.甲方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尊师重道,教案要经过乙方同意签字后使用,先听课后上课。
5.甲方第一年上汇报课,第二年参加评优课,突出者评为优秀教师。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两年。届时如青年教师仍未能适应教学,将续签合同一年。
青年教师(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见证者:磨头镇教育工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