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不是电动车 购买时要分清
(发布日期:2005/11/28 16: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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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视台报道:陈先生去年花了将近三千块钱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由于车不能落户,办不了牌照。今年7月初,陈先生在西苑客运站被交警拦下,因为无证驾驶而被扣车,并处于1200元的罚款。
陈先生在正晓电动车专卖店购买车时,销售员告诉他,这车不能上牌照,但是能上路。但今年7月初,他骑着车在西苑客运站被交警拦下并开出处罚单,原因是无证驾驶。陈先生必须交纳罚金1200元才能领车,并且今后不准上路。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商家。
陈先生:我讲给我解决,要么我要我的车,我还是想要我的车,要么给我个说法,商家讲他们商量一下,一直到我刚才打电话,他们说他们没有办法。
后来,商家告诉陈先生,做为补偿,他可以半价购买店内任意一款电动车。但陈先生不同意。 7月22日,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交警四大队了解情况,办案警察介绍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而且要拥有脚踏行驶能力等。外形酷似摩托的电动摩托车不但没有脚踏行驶能力,车速也高达每小时40公里以上,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更在500瓦以上。这种车无论在体积、车速、空车重量等各个方面都不符合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因为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办法,市民无法区别两者之间的差别,结果一些商家故意称这些车为“电动自行车”,让不少市民误认为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一样合法。在一些商店门口仍可看到有电动摩托车在出售。交警部门提醒市民,电动摩托车仍是交警执法对象,市民在购买时应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