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律咨询】错换人生28年,能向医院追责吗? 
(发布日期:2021/3/31 15: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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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3日新闻报道“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因救治无效死亡,事情起于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由此揭开了28年前医院的重大失误,在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许女士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因此酿造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一起随陕西法律咨询千纳美来看看吧!

  “错换人生28年”,父母可以向医院索赔吗?

  可以。错抱婴儿属于医疗损害侵权,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对于在本医院出生的新生儿负有高度谨慎的管护义务,因为其管理不善造成婴儿抱错,属于医院的重大过错,侵犯了亲生父母对子女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可以向医院索赔。

  错抱的证据由谁来提供?

  一般民事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但在这类特殊案件中,举证责任恰好相反,需要涉事医院来举证,医院应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医院无法证明,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情已经过了28年,法院还会受理么?

  会。《民法典》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本案就是上述的特殊情况,侵害行为发生时也就是28年前原告并不知晓,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法律给予了这种特殊情况更长时间的保护。也就是说,本案虽然经过了28年,但只要原告去主张,法院仍然会受理该案件。

  抱错婴儿案件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了社会伦理道德,身份回归、亲情重构等问题。我们期待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从根本上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期望着其他救济渠道的建立,来解决现存的问题。

来源: 千纳美法律服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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